各街道、场、园区、平台:
根据《江苏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省级数字商务企业确认工作的通知》(附件1)《关于开展市级、省级数字商务企业确认工作的通知》(附件2)通知要求,现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市级、省级数字商务企业创建确认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关于市级、省级数字商务企业创建确认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应符合《省级数字商务企业确认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有关条件。
(二)组织申报
各单位对照《指南》要求,组织辖区内企业申报,汇总初审后向区商务局书面推荐。区商务局将依据省商务厅、市商务局通知要求,从申报的数字商务企业中择优推荐,上报市商务局申报省级数字商务企业。
二、申报材料
各单位按照《指南》要求,指导企业编写申报材料,汇总上报。其中《数字商务企业汇总表》(附件2)为推荐文件,由各单位盖章上报;省级数字商务企业申报表、省级数字商务企业创建报告为企业申报材料,由申报企业自行装订,一式三份附电子版一并报送。
三、有关说明
(一)为简化企业申报流程,本次申报采取一次申报、分步评审的方法,先认定市级数字商务企业,再从中择优推荐上报省级数字商务企业。所有申报企业统一按照省级数字商务企业申报材料要求准备。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于10月18日前,将汇总表和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报送区商务局,逾期不再受理。
(三)已入围2020年国家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省商务厅将直接认定为本次省级数字商务企业,且不占所在辖区名额;在2021年度商务部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数字商务企业综合评价中取得较好成绩的,以及入围商务部商业科技创新应用优秀案例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联系人:王竹琴 025-58882518
邮箱:1025775287@qq.com
附件:1.江苏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省级数字商务企业确认工作的通知
2.关于开展市级、省级数字商务企业确认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浦口区商务局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