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江苏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试点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年10月14日 15:14      来源:浦口高新区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发改产业〔2019〕1762号,以下简称《意见》、《关于加快推动制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改产业〔2021372号)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江苏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苏发改服务发〔2019851号,以下简称《试点通知》,持续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以下简称两业深度融合发展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构建自主可控的现代产业体系,促进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委决定组织开展第二批江苏省两业深度融合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主要任务

根据《意见》和《试点通知》的总体要求,统筹考虑两业融合现阶段发展基础和水平,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试点

培育融合发展新业态新模式

重点围绕推进智能工厂建设、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推广个性化定制、发展共享生产平台、提升总集成总承旬水平、加强全生命周期管理、优化供应链管理、拓展服条行生制法发屁工业文化旅游等,加快业态模式创新,释放融合发展潜力,实现制造业、服务业转型升级。

二)探索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融合发展新路径

鼓励两业深度融合,推动形成重点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径。原材料、消费品、装备、汽车等制造行业,根据行业特点和发展需要,推进服务环节补短板、拓空间、提品质、增效益。新一代信息技术服务、互联网、物流等现代服务业,依托技术和专业优势,衍生和服务制造业,推进制造业服务化。发挥制造服务业支撑作用,鼓励科技服务、商务咨询、工业设计等高附加值生产性服务渗透融入制造环节,提升制造业创新能力。支持制造业绿色化发展,推动新能源生产和使用、绿色低碳技术、节能环保服务等与制造业融合发展。

三)加快两业深度融合试点企业培育和示范载体建设

以先进制造业集群的龙头企业、智能工厂和生产性服务业领军骨干企业等为重点支持试点企业开展先行先试,组织实施一批两业深度融合试点示范项目。建设两业融合发展综合服务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产业链有效整合,资源要素充分集聚,服务功能精准对接,创建一批两业深度融合示范园区及特色区域。

四)加强两业深度融合品牌质量标准建设

实施两业融合品牌发展计划,鼓励产业链龙头骨干企业、先进制造业产业园区创建两业深度融合知名企业品牌和区域品牌。在两业深度融合试点的重点领域,积极推进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不断完善两业融合标准化服务体系。引导企业加强全过程质量控制,建立服务质量自我评估与公开承诺制度,主动发布服务质量标准、质量状况报告。

五)营造适宜两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市场环境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放宽现代服务业市场准入门槛建立公平规范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因地制宜研究出台支持两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着力在用地、金融、人才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二、试点单位及条件

试点单位包括试点区域和试点企业两大类。试点区域包括县市、区和开发园区(纳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的开发区)等,试点企业包括龙头骨干企业、行业骨干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平台型企业等。

申报条件。拟申请试点的区域应符合先进制造业主导产业突出,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成效明显,制造业增加值占比不低于30%,园区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0亿元,两业融合发展基础好,具有典型示范效应。拟申请试点的企业应符合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或在细分行业市场占有率全国前5名的企业企业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营销、运营维护、培训、售后等服务业投入占比不低于20%。

三、试点组织实施

一)试点申请

第二批江苏省两业深度融合试点采取在线申报方式进行。请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试点申请工作指导各申请试点单位于9月30日起,通过江苏省服务业公共服务云平台http://www.jsfwy.org:88/fgwservices/login.html)两业深度融合试点通道做好申请材料填报工作结合试点申请单位基本情况和试点方案编制情况择优遴选,于10月31日前正式行文并附两业深度融合试点申报汇总表,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同时将符合要求的试点申请材料通过江苏省服务业公共服务云平台一并上报。

二)试点方案编制

试点单位根据本通知中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结合实际,明确自身试点任务,编制试点方案,并经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审核确认。试点单位选择的试点任务应具有省级、行业领先的相关做法,并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及影响力等优势和特点。试点方案要定位合理、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有力,是可落地、可实施、可核查的行动方案。试点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试点单位概况、试点工作的背景和条件、主要试点内容、试点保障措施等(方案编制目录要点详见附件1

三)试点确定

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评审工作对试点申请单位的试点条件、综合实力和试点方案进行综合评价,并统筹产业代表性、空间布局等因素,择优遴选确定试点区域和企业名单。

四)试点推进

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试点工作对试点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落实省级层面支持政策。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指导试点单位细化完善试点方案,分解落实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负责人加强相关部门沟通联动,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定期检查进展情况,扎实推进试点工作,确保试点目标和任务如期完成,并及时总结宣传和推广试点典型经验。

试点评估

省发展改革委建立健全量化目标与工作任务相结合的试点工作考核制度,对试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评估工作将在试点单位年度试点总结的基础上,采取调研、现场查看和与相关企业、单位座谈等形式进行,对于评估优秀的试点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存在问题的限期整改。

政策支持

积极研究两业深度融合发展的支持政策鼓励试点区域在资金支持、土地性质转变、区域规划调整、人才培养和引进、科技创新奖励等方面先行先试,加大省级专项资金的引导支持力度,促进资源要素向试点区域和企业聚焦。

业务咨询李帮    025-86637910

网上填报技术咨询徐伟泰     15151843586

 

附件1.试点方案编制目录要点

         2.2021年江苏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试点区域申报汇总表(县(市、区))

         3.2021年江苏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试点区域申报汇总表(开发园区

         4.2021年江苏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试点申报汇总表(企业

江苏发展改革

2021年9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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