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雨山文创园众创空间_大学生创业园入园指南
日期:2019年11月19日 17:32      来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对入驻企业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明确企业的入驻条件、入驻流程和孵化企业的毕业标准,促进入驻企业的健康发展,依据空间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求雨山众创空间|大学生创业园致力于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服务科技创新创业,吸引集聚人才资源,为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入驻企业是指所有达到空间入驻标准,并签订入驻协议,办理完入驻手续后正式进入求雨山众创空间|大学生创业园场地内的企业。

第四条 空间对入驻企业提供以下服务:

1、基础设施。设有开放式工位、独立办公室、洽谈室、会议室、路演厅、水吧、生活服务区等功能区域,可享用畅流的无线网络。

2、创业辅导。定期开展创业培训、创业咨询、政策辅导等活动。

3、管理咨询。专业的法律咨询、工商注册、财务代理、专利代理等服务。

4、融资投资。对接政府产业引导基金、风险投资、天使投资以及众筹等方式帮助入孵企业解决资金问题。

5、人才公寓。为入驻空间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人才申请人才公寓。

6、绿色通道。空间内设有企业服务站,为入驻企业提供工商、税务等一站式服务。

第二章 入驻标准

第五条  入驻企业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注册地须在求雨山文创园。

2、入驻企业须是符合求雨山众创空间产业规划的文化、科技、金融、互联网型企业。

3、大学生创业的创业人员需为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的在校大学生或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或创业项目所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由大学生担任,且大学生创业团队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33%的创业企业。

4、入驻企业的主营项目(产品),应符合国家及江苏省产业发展方向和政策,并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和节能减排标准。

5、入驻企业开发的项目(产品),知识产权清晰,无纠纷。

6、入驻企业团队具有明确的创新创业方向和构思,对技术、市场、经营和管理有一定驾驭能力。

第六条  入驻流程:

1、提交申请。申请入驻空间的企业或团队及个人向空间运营方提供入驻申请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2、受理审核。受理企业申请后,空间运营方评估并审核材料的真实性,提交评审组讨论决定。

3、签订协议。审核通过后,空间运营方与企业签订入驻协议。

4、入驻手续。签订入驻协议之后,办理其他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办理入驻手续。

第三章 企业孵化

第七条 本办法所称孵化企业指注册地在求雨山文创园,成立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其产品(或服务)尚处于研发或试销阶段,上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的种子期、初创期文化、科技、金融、互联网型企业。

第八条 孵化企业毕业标准:

孵化企业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者,即视为求雨山众创空间|大学生创业园毕业企业。

1、孵化时间超过2年;

2、经营状况良好、管理规范,连续两年营业收入累计超过600万元;大学生创业企业,连续两年营收每年超过100万元,视为毕业;

3、获得融资超过200万以上;

4、被兼并、收购或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上市。

达到毕业标准的企业应在规定期限内迁移出众创空间,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九条 退出条件:

一般情况下,入孵企业孵化期为半年,最长可延长至两年,达到毕业标准的企业可以提前毕业;孵化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除特殊情况外,空间将终止对其孵化。

第四章 管理监督

第十条   入驻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十一条 入驻企业应当遵守求雨山众创空间|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办法,积极配合管理工作,共同营造良好创业环境。

第十二条 空间将申请者提供的资料、审核意见、入驻协议等文档归档,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五章 优惠政策

第十三条 入驻企业可享受求雨山文创园企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政策;享受南京市、浦口区的优惠政策;大学生创业还可享受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各级单位的创业政策。

第十四条 大学生创业者享受半年工位免租金入驻;独立办公室第一年仅需缴纳60%租金,第二年仅需缴纳80%租金,年纳税额达到一定标准免全年租金。

第十五条 空间路演厅、会议室、洽谈室每个月免费使用两次。

第十六条 对创业企业提供政府政策咨询、财务咨询、法务咨询、HR咨询。

以上优惠政策,最终解释权在南京求雨山众创空间有限公司,政策享有者需积极配合空间运营管理工作,无违法乱纪行为,不得拖欠员工薪酬,不得偷税漏税,如有发现,取消入驻资格,驳回所有优惠政策补贴。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南京求雨山众创空间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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